为什么很多公文文种都把发文字号写在标题下面不是应该写在发文机关标识下面吗哪一种写法是正确的啊
如果后者是正确的那么教科书上的格式是故意写错的吗我的这本应用写作主编为裴显生的难道是故意在这本书的很多地方把格式写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