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地球环境因素.简单地说:由于人口集中化,造成地下水过度开采;城市化比例提高,雨水不能浸入地下补充地下水,直接排入河道;过深的地基打穿了表层水的保护层,使地表水(地下水的含由层)流入地底.使得土地含水量失去对土地的调节作用,完全依靠降水维持作物生长.于是,洚水多一点就涝,少一点就旱.长时间的土地缺水(15年以上),还会引发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也会把河道的防水层破坏,使江水流入地下,造成河流断流.
在近年,许多自然灾害已不是纯自然的,人为的、社会的因素在其中的引发作用日益明显.滥伐森林、超载放牧、毁草耕种造成的土地沙漠化;过度开采地下水造成的地质恶化和粮食减产;石料开采、铁路建设等造成的山体滑坡;煤矿因过量开采和处理不当造成的陷坑毁田;企业废弃物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叠加损失等.对自然环境的短视认识和利益的驱动行为在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中比例逐年增大.
再次我国的自然灾害损失有从内地向沿海迁移的趋势.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沿海的经济发展速度远高于内地,经济比重、人口密度也在逐年增加.我国沿海地区(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仅占我国土地总面积的15%,却集中了我国50%的人口、55%的工农业总产值及70%以上的大城市.与之相对应的对资源的需求也急剧增加.结果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面沉降,开发滩涂资源破坏了海岸的自然生态,工业及旅游的发展带来严重的污染,近海水域频繁的社会活动带来近海水域的水体污染等.同样的自然灾害发生在沿海地区所造成的损失远高于内地.
自然灾难连续不断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大超出了我们心里所能承受的限度,多年积累与发展所创造社会财富自然灾害所湮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