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几篇.
一
雨之恋
余光中有首诗曾说:“看看那冷雨,听听那冷雨,嗅嗅那冷雨,舔舔那冷雨……”真把那雨的灵气描写得淋漓尽致.
不管那雨是要淅淅沥沥得下,或者是哗啦啦地下,也不管是倾盆大雨,或是绵绵细雨、春雨、梅雨、急雨……他总带给大地无限生机,而滋润了万物.
许仙与白蛇娘娘是因雨结缘,富兰克林是因雨中放风筝而发现了电,霸桥这溜溜催人别的烟雨,清明时节的断魂雨,它不管是淋在古人身上,或是洒在今人的面孔,无论降落在任何地方——中国.欧美,它都是满含着博爱的精神和诗情画意的情调.
在雨中,可以怀古忆今,也可以独自漫步,更可以真实的感悟到造物者的神奇.当然有时也可以淋得似一身落汤鸡后,再喝它两大碗甜辣的姜汤.
在雨中,如果能和知己好友共撑一把小伞,紧紧的靠在一起,谈古论今,谈情说爱,漫步在古道斜阳里,伞外的世界,是一片迷蒙,伞内是尽情的畅谈,那该是人生一个最大的享受了.
无论是窗外的雨.林中的雨,它总像一个爱跳舞的少女,每当看到它的跳跃,又叫我如何不想与它共舞一曲华尔兹.迪斯科或探戈呢?它总是时时地挑逗着我的一颗心.
我最喜欢那雨的潇洒,说来就来,要去就去,从不留恋什么,也不放弃什么;我更爱那雨的豪迈奔放,和那有时的委婉和轻愁,就如同欣赏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也如同面对着人世间的千奇百怪.
“下雨天,留客天……”“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小雨来得正是时候……”等.因为雨,曾发生了多少趣事.轶事.诗情.画意.不胜枚举;也因为雨,在文学上产生不朽的巨着,带给人们的财富并不逊色于阳光.
但是,最美的是“风雨故人归”了,想想看,那是多么感人的一幕啊!因此,我最爱雨,不为什么,只因为我喜欢那雨给予我的享受.
二
感人的一件事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有许多事情让我感动,让座,撑伞……但最使我难望的还是那默默无闻,给人创造光明的黄老伯.
我住的这栋楼年轻人较多,平时大家都是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久而久之,走廊外的照明灯坏了,谁也没想去换灯,整栋楼黑糊糊的,伸手不见五指,一不小心就有摔倒的危险,每晚出门,总是小心翼翼的,弄得我们晚上都不敢轻易出门.但是有一天,事情竟发生了转折,一到八楼的灯泡全被人换上了新得了,整栋楼灯火通明,走上楼梯,给人温馨的感觉,但大家都西心安理得谁也不去探究这幕后的好人是谁,从此以后,只要有灯坏了,总会在第二天奇迹般的修好,大家都敢激这位好人,为了弄清这幕后好人的真面目,我便精心策划出了一场戏……
我把我家门前的走廊灯换上了一个废灯泡,晚上,只有我家门前一片漆黑,我站在防盗门前,从猫眼往外看,豪无动静,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试着,我心急如焚,烦燥的走来走去,心不在焉的聆听门外的动静,突然,一真请微的脚步声传入耳中,我赶紧贴着猫眼,只见一个黑影走来,左手哪这受店筒,右手扛着人字梯,蹒跚地走上楼,来到门口,他轻轻的放好人字梯,稍微闯口气就慢慢地往人字梯上爬,爬稳后,他用嘴含住小手电筒,把旧灯泡拆下来放入口袋,又从口袋里拿出新的灯泡换上,灯亮了,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年迈的黄老伯,黄老伯看着亮堂堂的灯,咧嘴笑了.我看着黄老伯渐渐离去的身影,我为我们的行为感到脸红,同时,也感到深深的愧疚……
三
班上一件事
我们班是一个温暖的家庭,在班主任的教导下同学之间做到互帮互学,我我亲身经历了感人的一件事.
在一个寒冬的上午,我在位子上削铅笔,准备下节课使用,一不小心把手划了一道口子,手上的鲜血流个不停,不便和我一起玩的李博看见了,他走过来帮我止住血,只见他迅速的用手把我地手上的伤口按住,拉着我就往医务室跑.校医做了包扎,我俩才回教室,这时他还说:“这手千万不能冻,一冻就不容易好了.”
第二天长跑时候到了,同学们都戴上了手套,来到操场上,我早上忘了戴手套,手冻得通红,李博看见我没戴手套走过来问:“李根你没带手套吗?”我点点头,他看了看我受伤的手,一边摘下他的手套,一边对我说:“来,戴我的吧!”我连忙把手插进兜里,推辞说:“不用、不用,我不冷,再说跑不了多远就回来了.”“那你的伤口怎么办呀?”他二话没说就把我手拽了过去,硬把手套给我戴上.
我们排着队,跑出校门,风呼呼地吹着.刮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我的手暖烘烘的,看着这双手套,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感激.我回头看看李博,他的手冻得通红,两只手握得紧紧的.他发现我在看着他,冲我笑了笑好象在说:“没关系,我结实着呢.”
回到班里,我的手一点也没事,我摸了摸李博的手却冰凉冰凉,我把手套还给他感激地说:“太谢谢你了!”他微笑着对我说:“不用谢.”看着李博那通红的双手,我感激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一股暖流进了我的心田.
四我想握着你的手
你曾经辛酸地对我说:"我们就像两只见不得光的小老鼠,永远躲躲藏藏."我沉默良久,却说不出话来.
曾经很羡慕女孩子,为什么女孩子就可以互相牵着手,肆无忌惮的欢欣雀跃,而不必在意他人的眼光.
而我,可以勾着你宽阔的肩膀,可以抚着你温馨的后背,却永远不能在大庭广众下,轻轻地,柔柔地,握着你有着些许老茧的手.
我也曾天真地说:"我们出国吧,在国外就没有国内那么多烦恼了."你笑了笑:"那我们要努力工作,好好攒钱."其实我一直好喜欢你的手.
你问过我:"你觉得我身上哪儿最好看?"
我回答说,是眼睛.是的,你的眼睛深邃明亮,让人不自觉为之着迷.时光流逝,可每次看到你仿佛星辰的眼睛,我依然还像第一次那样怦然心动.
多少次还会像过去那样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你也多少次会像过去一样刮我一下鼻子,悄悄说上一句,不害臊.
很是享受那种感觉,又或者说很是享受,你温柔的手,贴近我的鼻端那种异样的感觉.或许你身上最好看的确实是你的眼睛,但是你身上最让我着迷的,还是你的手.
记得我们相识的那一天,你的手微微抚上我的额头,我因为发烧而昏沉沉的脑袋骤然有了瞬间的清醒,我冥冥中有预感,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我终于碰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而我,也将作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决定.
也许这个决定让我们万劫不复,也许这个决定让我们背负骂名,也许这个决定会让我们永远生活在阴暗之中,永远只能像两只小老鼠,卑微而低贱地活下去.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是的,当那天你把我背起,不顾一切地向医院冲去的时候,我已经做出了决定,我永远不会后悔,你应该也不会吧?
你手上炽热的温度,一直从我的背部传遍我的全身.我的头好疼,可是我的心里好温暖.有你的手怀抱,我什么都不怕.
你的手一定是上帝最杰出的艺术品.每次当我享受着你美妙厨艺的时候,我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