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程序问题
下列有关继承和派生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派生类不能访问基类的保护成员。
B)作为虚基类的类不能被实例化。
C)派生类应当向基类的构造函数传递参数。
D)虚函数必须在派生类中重新实现。
答案是C,
派生类应当向基类的构造函数传递参数。
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呢?
为啥非得传递参数?
可否举个具体例子?